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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作者:道不尽许多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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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我想到了美国前任总统小布什。小布什中学读书时成绩很差,贪玩且喜欢恶作剧。但受其父影响,却有着从政的理想。老布什知道他的志向后,就送他一句话:“要记住每个和你有过交往的人的名字。”后来小布什依靠父亲的关系进入耶鲁大学主修历史,成绩还是一般,大多课程仅得C。但他一直牢记父亲的话,大学四年,他熟记了1000多个同学的名字。毕业后工作还是如此,结识并熟记了更多人的名字。后来,小布什在53岁竞选总统时,他当年的同学和同事给予了他有力的支持。在竞争激烈的美国社会,小布什正是凭着感情这架梯子直上青云。

    在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相信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同感,就是很多我们看起来很一般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却在若干年后在大家不经意间变得令人刮目相看,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就。其实,他们自有过人之处,但这“过人之处”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他们具有很强的“梯子意识”,善于借梯给力,会找并善找梯子,具有主动搭接梯子的良好情商。这种“梯子意识”引申开来,就是指良好的人际关系意识、敏锐的观察思考意识、超前的创新意识、捕捉稍纵即逝的机会意识等等。

    天台十万八千丈,祥云送我上青天。当今社会,是竞争激烈的社会,是社会分工精细化的社会,是信息整合共享的社会,是相互紧密依存的社会。当我们每个人在职业或事业的路途上,信心十足,奋力前行的时候,别忘了应时常抬头看看外边的世界和周围的风景,牢固树立“梯子意识”,学会借梯给力。同时要充分利用好自身以外的资源,这样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很多年之后,他依然记得,她那一句深邃而伤感的话:“烟花的美,与其说输给了夜晚,不如说留给了寂寞。”

    农村的节日不多,不过每年的元宵佳节却是那么热闹。在农村,小孩子最喜欢玩的东西就是烟花了。每年的元宵,一群小孩子便围着一起放烟花,虽然没有城市里的美,不过,他却能从哪些小孩脸上看见,比城市里的人更快乐和新奇。

    他,十五岁随着母亲从城市来到乡下居住,那是一个叫烟花的小村,村里的人十分朴素,都是靠着生产烟花赚钱。就在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她的美让他心动,不过,他从别人口中得知,她从小就是一个哑巴,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她一起。

    可能是心动,或许也可能是同情,他从那以后就常常往她家跑,他知道她不识字,便当起了她的识字老师。为了让她识字,他给她买了几本日记本,可能是聪明,也可能是勤奋,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可以在日记本上,写出她以前不敢想的文字交流方式。也就是在他16岁,快17岁那年,他身后便多了一个跟屁虫。

    他从认识她就了解到,她很喜欢烟花,特别是元宵晚上盛开的烟花,她在日记本记着一句话:烟花虽然是渺小的,可绽放的美丽,却可以把夜晚比下去。

    他看着她的那一句话,便拿过她的笔,在她的日记本说出:烟花的美留给了夜晚,你的美,留给了我!

    那一刻,他第一次看见她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她比烟花更美。

    从此,他和她的关系便有了点玄妙。

    就在他十八岁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晚,他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她亲自为他制作了一个烟花,一个很普通的烟花。没有城市里的绚烂,也没有特效的图案,就是那么一个转瞬即逝的烟花。不过,在他心里,那比世间什么都美,都缤纷。也就是在那天,他第一次说,:为了这晚的美丽,下一个年轮,我要把你的美丽回荡在回忆的星空。

    此后,他努力跟着她和村子里的能者学习制造烟花的技巧。或许是心愿,或许是天赋,也或许是信念,一年的时间,他从一个垫底的烟花制造者,成为了一名村子里最好的烟花制造者。

    她的生日与元宵同一天,也就在她十八岁生日元宵那天,他把她带到最初相遇的地方,那晚,他为她点燃了他准备了一个月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时刻,那烟花展现了她的名字,也绽放了他的心型。那晚,她在日记本上写着:时间,绽放了美丽,烟花,绽放了我们的爱情。

    他接着在她下笔下横写着:大梦三千,烟花一点,不及你卿美。

    他和她更亲密了,她以为这样就是幸福,也是永远。

    不过,或许他始终是一个对未来和世界充满向往的少年吧,名气,地位,财富,他接触这个世界越久,了解越多,他的心中更是向往。

    就这样,往后的两年,他终于在二十岁生日那天,向她提出了暂别。她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他对村子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而且她也知道,他是城里人,终有一天他会回到城里。

    那天,她没有一般少女似哭红着眼,她只是轻轻在日记本上写出一句话给他:落花有辞,烟花无痕,莫失初途!

    他第一次对她的文字感到不理解,他问她:这句话什么意思?

    她没有解答,只是轻轻为他整理了下衣领,之后,转过头,就那么平凡的离开。

    他在原地想了一会,突然想到一个答案:可能就是叮嘱他不要忘了她吧。

    他走了,他没有看到,刚才她在日记本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深度,快把日记本戳穿,和背着他之后,嘴唇颤抖,眼眶微红,都在诉说她的不平静。

    他离开了很久。

    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五年,他从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一封信。她失去了他的消息。不过她始终坚信他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可以与这漫长时间抗衡的,也就是对他的想念了。

    有人问她,什么是寂寞,她却回答:在我还有呼吸想他的那一刻,我忘记了什么是寂寞。

    就在第六年到来时,他回来了,不过,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美丽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