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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平静的夜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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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算计是件很糟心的事,如果可以,约翰一点都不想触碰,他只想做个有创造力的富家大少爷,没事儿画两幅画,造两把枪,赚一些钱,然后幸福平安地过完一生。

    但世间没有如果,现实也不允许他这样做。

    弟弟要杀他,母亲要害他,唯一的父亲也不站在他这一边。

    两个兄弟争家产,但所有人都不看好你,你又能怎么做?

    像唐太宗那样把所有的兄弟都干掉,还是像赵匡胤那样不知不觉中黄袍加身。

    历史上的事情看着和现实风马牛不相及,但本质却惊人的相似。

    太阳西沉,晚霞散落,夜色降临了。

    今晚的月亮依旧明亮,就是不知道昨夜的女子还会出现在今晚的月色中吗?

    不,她一定会出现的!

    约翰嘴角微微上翘,眼中带着期待,喝了一口咖啡,继续坐在椅子上画画,不过他现在做得画和昨天不同,用的是铅笔,画的也不是美人,而是金属定装子弹的简易构件图。

    除此之外,旁边的纸篓里甚至还有三幅左轮手枪的原稿图样。

    当然,这些的设计构想和数据比例都是零号经过精密计算的,约翰所做的只不过把它们画在稿纸上而已。

    在对这个世界的枪械进行了无数次吐槽之后,约翰终于决定自己动手,设计一款更为简洁、更先进并可以被当下的工业设施所接受的左轮手枪。

    虽然这样做极有可能打乱历史的进程,让原本的一切都变得混乱起来。

    可是,那关我毛事?

    约翰撇撇嘴,得意地笑着。

    ……

    咚!咚!咚!

    敲门声响了三次后,黛比推门而入,手里的餐盘上放着一杯黑咖啡和一个黑布包裹,

    “少爷,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嗯!我知道了,放在桌子上吧!”

    约翰应了一声,专注地在草图上标注各种数据。

    黛比放下包裹,把冒着热气的黑咖啡放在约翰右边的桌子上,又把屋内的垃圾清理一遍,便小心地退出了房屋。

    时间缓缓流逝,不知不觉已经过了晚上八点,外面的世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只有几只扰人的夜莺还在咕咕地叫着。

    约翰放下铅笔,走到窗户前,自语道,

    “算算时间,你也该来了吧!”

    等待的时光让人难以忍受,连天上的月亮也似乎感到约翰的不耐,悄悄地躲进乌云里,只剩下半边丑陋的弯角,让人看了不知不觉中心生厌恶。

    什么时候自己开始变得触景生情。

    约翰摇摇头,暗叹一声,或许是真的在乎吧?

    咚!咚!咚!咚!

    就在这时,一阵强劲而有力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的夜色。

    约翰大喜,随即又变得紧张起来,挣扎了片刻后,还是把跨在腰间的左轮取下来放在抽屉里。

    虽然这样做有些冒失,但既然选择了,那就必须做好某种觉悟。

    约翰整理一下仪容,从桌子上黑色包裹里拿出三只玫瑰花,深吸一口气,打开屋门,微笑道,

    “美丽的女士,这……不,什么鬼?”

    门外的人并不是昨夜的天使,反而是一个穿着兽皮,满头乱发,浑身散发着腥臭的野男人。

    约翰皱着眉头,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拉开和他的距离,问道,

    “你找谁?”

    “约翰…康顿,我找约翰…康顿!”

    男子迟钝地说道,发音顿卡又不清晰,好像很长时间没开口说话似得。

    一个穿着古怪的陌生男子半夜来敲门,如果是在上辈子的华国,约翰可能会邀请他进来,然后送上一杯清水以表示最基本的待客之礼,但这里是19世纪的美国南部、一个法制还没确立的混乱时代,在这里,抢劫杀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儿。

    约翰心中警惕,一边后退,一边试着用话语引开他的注意力。

    “你找约翰·康顿,这么说,你认识他?”

    男子摇摇头,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不知怎么了,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约翰突然感觉身体有点僵,他慢慢地退到桌子前,右手放在背后紧握着放在抽屉里的左轮手枪,

    “呵呵!你不认识约翰·康顿,那你怎么找到他?要知道,这片地方可不小,万一找错了怎么办?”约翰笑着说道,小心地打开左轮手枪的保险栓。

    “不会,我记得他的信息:白人男性,很年轻,身高6英尺,偏瘦,棕色长发,眼睛为淡绿色,脑袋上还缠着绷带。”

    男子不紧不慢地说着,说到最后一句时,他停了下来,抬起头,看着约翰的脑门,看着他的头发,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的全部,

    “原来你就是约翰·康顿!”

    男子无声地笑了起来,冰冷而嗜血,就像找到了某种期待已久的猎物。

    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杀机弥漫,烛火也跟着摇曳不止。

    约翰双眼眯成一条直线,冷冷地说道,

    “你想杀我!”

    “哪有那么容易!”

    约翰怒吼,拿出左轮手枪,照着野人的脑袋连点扳机,

    砰!砰!

    两道白烟在黑夜里炸开,锥形的弹头画出一道笔直的涟漪,瞬间便冲进陌生人的身体里,

    一颗陷入肩膀,一颗炸开胸膛。

    噗!空气里扬起两处血花,野人抽搐几下,低头看了一眼胸前的血洞,慢慢倒在地上。

    杀人了,自己居然杀人了。

    约翰粗重地喘着气,眼神剧烈闪动着,握住左轮的双手更是不停地向外冒汗,

    该死!

    他一拳打在桌子上,脑袋一阵空白,只剩下两滩血和那个男人倒地的画面。

    对于一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年轻人来说,杀人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到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事情,他就像是负罪和折磨的混合体。

    约翰靠在桌子上,捂着脑袋,终于体会了这种感觉,可渐渐地,他突然感到有些不对劲,两颗子弹分别打在肩膀和右胸腔,那里都不是致命的部位,按照人体生理学的观点来说,他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倒下的。

    不对,这家伙有问题。

    约翰骤然抬起头,但眼前的一幕顿时让他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