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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夜色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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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根·弗兰西斯!

    孟菲斯的现任市长,一个在本地极具名望的老人。

    他是最早一批在这座城市定居的住户,30年前创办南斯商会,十五年前竞选为孟菲斯的市长,这一干就是两个任期,期间的民意支持率一直没低于70%。

    可以说,这座城市三十三年的历史就是弗兰西斯家族三十年的发家史,他就是这座城市的活化石。

    约翰眼中惊异,扫了一眼眼前的男孩,说道,

    “我听说罗根先生的独子在十几年前因一场意外身亡了,当是闹得沸沸扬扬,连田纳西州的军队都出动了,

    你该不会就是那个死掉的儿子吧!”

    “我没死,那也不是意外。”男孩抬起头,抠出子弹的血洞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沉声说道,“这个理由够不够吗?”

    约翰笑了笑,没有回答,扭头看着一旁的伯爵之女,道,

    “这么说,格瑞丝小姐不但是苹果庄园的继承者,还是南斯商会的唯一继承人。”

    “了不起,真了不起!”

    罗根·弗朗西斯的亲侄女,弗朗西斯家族的唯一后代,超过三百万美元的继承者,这样的财富足以让她在全美富豪榜上排进前百。

    也难怪一个种植园的继承人会有这么多私人警卫,

    约翰收起左轮,说道,

    “这个理由很好,足以让你们获得交换的资格。”

    “你想要什么?”

    格瑞丝沉声说道,所有的秘密都被揭开了,也就没什么可在乎的,

    至于眼前这个眼睛冒蓝光的男人,只要她能活下去,凭借家族的力量早晚都能查出来。

    “我需要一些东西,但不是现在!”约翰合上左轮的撞针,微笑道,“格瑞丝小姐,丹尼阁下,我知道了你们的秘密,你们也看到我的与众不同,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成为很好的合作伙伴。”

    “再见了,两位!”

    约翰微微躬身,微笑着转身离去,走到吸血鬼的尸体跟前时,蹲下来,手指放在他身上停顿了一会儿,等面板上的魂能由264(魂能数会在后面列出)变成290时,起身消失在黑暗的花园里。

    终于走了。

    格瑞丝一下子瘫软在地上,苍白的脸上残留着说不出的惊恐,今晚实在太可怕了,先是狼人,再是吸血鬼,最后又出现了一个比前两者还要可怕的人类。

    一辈子加起来的遭遇也没今晚来得深刻。

    “你怎么样?要不要紧!”她从地上爬起来,跑到吸血鬼男孩身边,紧张地问道,

    “没事了,过会儿就好。”

    丹尼低声说着,没有抬头,气氛陡然沉默下来,一个人类,一个吸血鬼,即便是从小一起长得的表兄妹,此时此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格瑞丝紧张地问道,

    男孩微微摇头,起身离去。

    “你要去哪?”

    “你还是不知道为好?”

    丹尼没有回头,面容像撒了面粉一样,漆黑的瞳孔里闪烁着无法掩饰嗜血欲。

    正如奥古斯托所说的那样,他只是一个才死了十几年的吸血鬼幼儿,体内的欲望无时无刻不在沸腾着,他不想伤害亲人,那便只能默默离开。

    “你还会再来吗?还有舅舅,他一直都希望你能回一次家。”格瑞丝大声喊道,

    听到这话,那副瘦小的身体顿时僵住了,悔恨与痛苦交织在一起,随着两行血泪模糊了那张稚嫩的脸,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如果我没猜错,那个眼睛冒蓝光的男人是约翰·康顿,康顿种植园的继承人,他最近在我们这个圈里很有名气,据说还和一些强大的吸血鬼成为朋友,没有做好准备的话,最好不要招惹他。”

    话音落下,身影消失,夜色再次平静下来。

    ……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别墅里,惨烈的狼嚎此起彼伏,四只巨狼分成两拨,一拨追击着不断逃窜的韩塞尔,另一拨不断向站在二楼的格蕾特发起冲击。

    砰!砰!砰!

    火枪炸裂的声音不断响起,一只刚变完身的狼人还没加入战场,脑袋就像充气的西瓜一样爆炸开来。

    韩塞尔深呼一口气,手臂因长时间开枪轻微地颤抖着,三筒猎枪的威力异常强大,每一发子弹都能干掉一只巨狼。

    但这些混血狼人实在太多了,仿佛批量生产出来的木偶一样,一波接一波,不断向他们发起冲击。

    更麻烦的是,直到现在他们都不清楚自己今晚要保护的目标—格瑞丝小姐是否安全?

    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大厅里,地面上到处都是死状惨烈的尸体,尤其是大门口,失去气息的青年男女几乎堆成一座小山。

    这下闯大祸了。

    看到这一幕,约翰不用想也知道明天的孟菲斯会掀起怎样的风浪。

    能来到这里的年轻人家里都有着相当的社会地位,现在他们死了,那些失去子女的父母如何会干休。

    约翰从门缝里探出脑袋,在四周扫视一遍,确定周围没人后,小心地探出身子,蹑手蹑脚地走到一楼的角落里,拍拍女孩的肩膀,喝道,

    “好了,别睡了,我是让你来求援的,不是装死的。”

    伊芙琳挣开眼睛,脸色微红,低声解释道,

    “我是想求援来的,可巨狼太多了,实在没机会开口,

    对了,你怎么过来的,那只吸血鬼呢?”

    “跑了!”

    约翰随口说道,低着头,透过栏栅的缝隙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跑了?”女孩皱着眉头,满脸不解,“怎么跑的?”

    “当然是被我吓跑的。”

    约翰掏出手枪,让她在这里等着,沿着一旁的楼梯小心地爬上二楼。

    战况很不好,原先的十几名警卫只剩下两个,身上还带着伤口,和猎魔人兄妹退守在二楼的贵宾房。

    砰!

    一声爆炸般的枪声响起,为首的巨狼身体一震,碗口大的血洞出现在心脏位置,瞳孔涣散,落在地上时身上的毛发已经消失了,变成一个全身赤裸的中年白人。

    “果然是中了狼毒的混血种。”

    约翰眉头微皱,抬头望向顶层,在那里又有三人出现了。

    轰!轰!轰!

    连续三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响起,三人从地上爬起来,转眼间就变成了三只巨大的混血巨狼。

    ps:魂能解析,

    普通人死去可收集的魂能为0—7点,

    欧米茄狼人死去可收集的魂能为20—40点,

    贝塔狼人死去可收集的魂能为80—130点。

    五百岁以下的吸血鬼同欧米茄狼人,五百岁至一千岁的吸血鬼同贝塔狼人,

    至于其他生物,以后会给一份详细的表格,(这些数据属于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