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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13 院子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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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筝沿着小镇的街道走着,挎着一个包,拉着一个24寸的行李箱。道路两旁是商铺,大大小小的。五金店门口的老板笑哈哈冲她打招呼:“阿筝,回来啦。”

    “对啊,晚上好啊。”阿筝眯眸笑道。

    由于小镇不大,一家有几口基本都知道。在这样的小镇里,哪怕有一丁点的八卦泄出去,就像是龙卷风一般,疯狂地席卷,扩散。

    街角停着一辆卖西瓜的车,一个个儿绿油油的西瓜在夜色中宛如碧色海洋。商贩拿着个喇叭,会时不时地吆喝一声“包开包甜”。

    再往前走两百米左右,就是熟悉的大院了。远远地看去,一道矮门微微敞着,里间的老槐树仍旧葱葱郁郁。黑暗之中的槐树,像是化身魍魉,张狂无比地伸展着自己的腰身。

    行李箱的万向轮摩擦着小镇道路,发出沙沙的声响。阿筝手臂有些酸,换了只手来继续拉。到了院前,她推开矮门朝前走去,发现屋内亮堂堂的,小姨的影子倒映在窗上,好像正在洗碗。

    “小姨。”阿筝敲门,张望着,“我回来了。”

    厨房的温静欢一听这声音,赶紧将手中的碗筷扔在一边儿,在身前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泡沫就忙不迭去开门。

    一声响动,门开了。

    温静欢看见阿筝的时候,明显愣了愣,眼圈红了红,然后很快微笑,“你怎么回来了?”

    “那我去哪儿?”阿筝歪了歪头,反问的时候眼底一片明亮,“放假了,我自然是要回家的。”

    家,这里才是她的家。

    温静欢看着她,目光沉静清和,最后抬手按住阿筝的肩膀,“好孩子。我还以为你会去席家住。”

    阿筝寡淡的眉目间透着些无可奈何,只是笑了笑,“小姨,和席家的牵连注定斩不断,但是我也不会太让自己缠绕在其中。”说到这里的时候还摇了摇头,“我可不太喜欢这样。”

    温静欢可是瞧着阿筝长大的,最怕复杂麻烦的东西。更何况是豪门间的恩怨,定是如蛇蝎般避之不及。

    “小姨都懂的,来,先进来再睡。”温静欢侧开身子,伸手接过阿筝手里的行李箱,“怎么感觉你还瘦了,在学校没好好吃东西啊?”

    阿筝苦笑,“这几天考试太累。”完全归功于某人的铁面无私,扣掉她全部的平时成绩。

    一听,小姨就絮絮叨叨:“现在的孩子就是这样,就不顾自己的身子……一看韩依依那个兔崽子,越来越无法无天了,现在竟然敢什么都不说直接跑掉国外去了,看我回来怎么收拾她……”

    依依,你自己保重。

    走进屋去,四面陈设皆如以前一样。——有些陈旧的沙发摆在正中间,对面是电视,电视上方的钟来回滴滴答答的不停歇;左边是厨房,右边是几间卧室,凉城的房间在第一间,依依和阿筝是睡在第二间,最后一间自然是小姨和姨父的。虽然,现在只剩下小姨一个人。

    “对了,这个点儿回来还没吃吧?”小姨脚尖一转,裹了围裙便朝厨房走去,“还有菜我给你热着,你吃点再好好休息。”

    阿筝将包扔在沙发上,说了声好。

    小姨热好饭菜端出来,阿筝坐过去,望着面前的几个小菜,不由地叹一句,“嗯,家的味道。”

    饥肠辘辘的时候能吃到家里的菜,像是巨大的空虚被满满的温暖给填补,迅速无比。味觉被不断刺激着,阿筝幸福得有些想哭。“小姨,还是你做的菜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温静欢在一旁坐下,托着腮望着阿筝吃,“对了,明天隔壁家的李阿姨请吃饭,正好你回来了,也去凑凑热闹,你啊,就是太内向了。”

    性子太淡,有时候可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请吃饭?”阿筝咽下嘴里的东西,转眸看向温静欢,“家里有什么喜事么,为什么要请吃饭?”

    “李阿姨家那姑娘带男朋友回来,想简单地订个婚。”温静欢起身倒了杯水折回来,放在阿筝的手边,“说是订婚,就是请街坊四邻吃顿饭,大家热闹热闹。”

    “这样啊,挺好的。”阿筝又夹了莴笋叶,往嘴边送的时候说道:“那在哪儿吃?”

    “就在大院啊,摆个四五桌就够了。”

    “嗯。”

    吃了饭,又和温静欢唠了会儿嗑,便回房休息了。

    在房间辗转半天,还是起身开了灯,拿起手机拨通了顾子初的电话。几秒后,那端传来男人低沉悦耳的嗓音,“还不睡?”

    阿筝问:“你不也没睡么?”

    顾子初站在酒店落地窗前,望着远处东边渐渐升起的朝阳,“阿筝,我这里可是清晨。”

    阿筝扶额,“我忘了。”

    “这有什么?”男人低低一笑,旋即又道:“能在清晨一起来就听见你的声音,也不失为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愉悦……是这样么?

    阿筝将身子懒懒朝身后倒去,以柔软的弧度靠在床头上,她拿手机的指分外纤细,“那早安,手术进行的怎么样?”

    “成功。”

    “我就知道,你可以。”

    此时,顾子初漆黑瞳仁中倒映出远处朝阳的清辉,将瞳仁都镀上一层淡淡光晕,发光般地好看。他微微一笑,“你觉得我可以,我就可以。”

    爱由心生,然后是愈演愈烈地强大,能够带给人以无穷的力量。

    “子初,你在我心中,无所不能。”阿筝盯着头顶的灯,眸中被渲染出光彩,异常夺目。

    这话对顾子初来说很是受用,一双狭长地眼睛微笑出好看的弧度。他的薄唇轻轻挽起,“我知道了,乖,现在睡觉。”

    “恩,晚安,不……早安。”阿筝失笑,道:“我到底该讲早安还是晚安。”

    “晚安,阿筝。”

    “嗯,晚安。”

    ——*——

    隔天的大清早,院子里就很热闹,来来往往地张罗着中午的宴席。阿筝掀开窗帘望出去,看见院子里面已经聚了不少人,有的扛着一摞板凳,沿着大圆桌依次放好;有的抱着大瓶的可乐和花生奶放在桌上;总之,热热闹闹。

    洗漱过后,阿筝吃了小姨准备的早餐。在收拾碗筷的间隙,小姨问一句:“依依什么时候回来,给你说过没有。”

    “没有,不过应该快了。”按照哥哥那性子,也是不会让她久待的。

    闻言,小姨还是气得不行,阿筝也不好说什么。

    11点的光景,街坊四邻门都聚拢在这一方院子,早早落了座。整个院子里热闹得像是一锅煮沸了的水,将所有声音都给煮了进去,混做一团。

    阿筝挑了一条极其素雅的月牙白长裙,将头发辨成鱼骨搭在肩上,星眸素容好不清雅,整个人如画中碧人,一眼便足以销魂。

    温静欢领着阿筝出了屋子,走过去的时候不少人打招呼,“阿筝回来啦,又漂亮了啊!”“真是越长越水灵,可是看着长大的。”

    阿筝一直静静笑着,一抹弧度挂在嘴角,盈盈荡漾开来,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很舒服。

    桌子是围着老槐树摆的,这样可以遮阴,不会在这样的夏天感觉到惹得变态。即使这样,地表上一层暖烘烘的热气,还是会让人觉得十分不舒服,总想打消自己出门的念头。

    温静欢拉着阿筝落了座,正好是同隔壁李阿姨一家的。李阿姨很热情,招呼阿筝,“快坐快坐,多吃一点别客气啊。”

    “谢谢李阿姨。”

    此时,两位主角终于登场,李阿姨的闺女以及未来的女婿。大家纷纷看过去,李阿姨的闺女欢欢身着藕粉莲蓬裙,整个人看上去朝气蓬勃。她旁边站着男朋友,一米七几的个头,戴个眼镜,并不很出众,只是神情间会透着些张扬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和阿筝一桌,走过来的时候,孙欢欢看见她有些吃惊,“阿筝回来啦,韩依依呢,她怎么不在。”

    “过两天就回来了。”阿筝望着她,眉眼清浅,“恭喜。”

    闻言,孙欢欢挽着男朋友的手未免更紧些,笑得很甜蜜,“谢谢啊,给你介绍下,这是我未婚夫,秦海。”

    阿筝望向男人,轻轻道一句“你好”,便不再看他,端起茶杯便低头饮茶。

    秦海望着眼前这个低头喝茶的女子,只觉得她浑身上下都透着股淡然,貌似对什么事情都不上心。他伸出手去,“你好啊,乔筝是吗,听欢欢提起过你。”

    闻言,阿筝端茶杯的手一顿,她重新抬眼看过去。这一次,阿筝的嘴角有丝莫名的笑,“提起我?”她没有去握那只手。

    秦海的手依然伸着,“你是小镇唯一的名牌大学生,云大的,我也是,只不过已经毕业两年了。”

    “啊,这样。”阿筝淡淡应着,转过头去看李阿姨,“阿姨,欢欢找了个很厉害的男朋友。”

    李阿姨乐呵呵,笑得合不拢嘴,只是伸手去拉秦海,“坐到我边儿上来。”然后秦海顺势放下手,坐了下去。

    饭菜很美味,阿筝吃得很认真。只是坐在一起的街坊四邻难免八卦很多,生怕这顿饭的时间讲不完自己所知道的。而这些下饭的八卦中,一定是少不了顾凉城的。

    “静欢,听说你家凉城被人刺啦?”

    “严不严重啊,国外就是危险,非要跑国外去。”

    “一个中国还不够待的么?”

    阿筝默默咀嚼着,只是默默听着小姨敷衍的回答。她却在想——凉城过人的头脑和惊人的努力,就算再怎么优秀也是应该的吧。大多数人家的子女不努力上进,现在反倒酸溜溜地说起别人来。可笑。

    从头到尾,温静欢只是微笑说:“凉城很好,他没事。”

    好在很快,李阿姨便将话题重心转移到了自己未来女婿身上。她一脸满意,对着同桌的大家伙说道:“我家小秦啊,虽然没有出国发展,但是还是不错的。从云大一毕业就直接被全球五十强的企业录取,现在就在总部发展呢,相信我家小秦会越来越好的。”

    于是引来一片唏嘘,恭维艳羡的人在大多数,都说李阿姨找到一个乘龙快婿。在这样的小镇里,估计很快孙欢欢就会成为众人教育孩子的标榜了,譬如说“你看李阿姨家的闺女,找到个男朋友可厉害勒,人家在全球五十强的企业工作”这类的话语。

    人啊,真是奇怪的物种呢。

    秦海貌似很享受众人夸赞的声音,得意地用手抬了好几下自己的眼睛。他还对大家说,“等发展得再好一些,我就把欢欢也接过去,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孙欢欢一听,可高兴坏了,“我也能进你的那个公司吗,真的假的啊?”

    “那是自然。”秦海抬了抬下巴,理着自己的领子说,“小事情。”

    一下子,让大家对他的敬佩更上一层楼,几乎是仰望的高度。小镇上的人,向来如此。

    “阿筝啊,你找男朋友没啊?”孙欢欢突然俏皮地问话。“不会还是个书呆子吧?”

    “哪能啊,”温静欢笑得很温和,眼角却无多余的温度,“喜欢我们阿筝的人可多了,毕竟我们阿筝硬性条件挺好的不是么?”

    一顿饭硬是吃出火药味。

    阿筝感激地看了小姨一眼,知道她是一番好心,见不得谁欺负了自己。知道孙欢欢是刻意炫耀,所以帮她挡了话。

    谁知道孙欢欢有些不依不饶,“那应该是交到很厉害的男朋友咯?”然后还深情款款地瞅了一眼身边的秦海,“我觉得我家阿海挺好的。”

    “嗯,当代精英。”阿筝不甚在意地看过去,皮笑肉不笑,“真是羡慕你。”

    这个时候再没有比说羡慕更能迎合一个虚荣心膨胀的女人了,是这样的。

    亏得这个孙欢欢还是当年喜欢过哥哥凉城的众多姑娘之一,现在眼界竟然这般容易满足了么。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应该的。说得过去。

    就在这时候,人们纷纷发出“哇”一类的声音,且目光都朝着同一方向望去。连专心吃饭的阿筝,也免不了抬眼朝着大家所看的方向看去。

    只见院前缓缓停下一辆豪车,千万起的黑色宾利,气派得让众人咋舌不已。这么多年来的小镇,还没有有过这样的车。阿筝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继续夹菜吃,可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抬眼再看——车牌号熟悉得令人心惊。

    子初?!

    阿筝夹着的丸子啪嗒一下就掉在桌上,滚啊滚的,沿着桌沿滚落下去,最后落到她月白色的长裙上。一瞬,便晕染上一坨酱色的污渍,看起来很是突兀。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黑色宾利吸引了过去,将脖子伸得老长老长,想看看会从车上走下来一位什么样的人物。还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要么猜是谁,要么猜这辆车到底指多少钱。

    “这车至少千万起吧……”有谁小声嘀咕一句,便纷纷传开来。于是大家伙更好奇了,小镇上哪户人家有这样的身家啊,可从来没有听说过。

    在众人的目光之中,只见从黑色宾利的驾驶座开门走下一名四十几的男人。他下车后,迅速地绕过车头,走到后方车门位置,拉开车门,用手格在上方位置生怕出来的人会撞着头。

    来人好大的阵仗。

    只见一条修长无比的腿迈了出来,旋即一男子整个身子都探了出来。彻底地暴露在众人探寻且赤裸裸的目光之中。

    且看烈阳之下——男子一袭白衣,西裤笔挺。容颜如青山绿水般惑人,他淡淡地一个转眸,便好似万水千山在刹那都落入他的眉眼间,余生都尽是深刻。一瞬,阳光挟裹入画,男子身披琉璃,宛若天神降世,耀眼得足以刺痛你的眼睛。尤其那要人性命的美人骨,时隐时现,勾得人心痒痒。

    众人叹,哪里来的这般优秀卓绝的男子?

    阿筝有些慌,望着裙子上一团酱色有些哭笑不得,转头问温静欢,“小姨……纸有么?”

    温静欢盯着缓缓朝这方走来的顾子初,压根儿没听到她的话,只是疑惑,“这不是给我动手术的医生吗?”

    啊,对,是他没错。

    即便阿筝将自己的头埋得很低很低,却还是被顾子初一眼看见。他有些想笑,以为这样就看不见她了么?

    越过一张又一张的桌子,踩着地面上细碎的阳光,他朝着她一步又一步走来。

    众人目光灼灼,阿筝觉得此时应该有一桶足够冰凉的水,来浇灭这些火一般的目光。

    然后,是修身笔挺的男人立在身旁的画面。他在一道又一道的视线中,缓缓垂眸看她,然后轻轻喊一句,“阿筝。”

    画面定格,凝固住阿筝的表情。

    她在大家或诧异或惊奇的目光中抬头望向身边的顾子初,然后从喉咙中艰难地挤出话语来,“啊,你回来了。”他不是应该在美国吗,明明昨晚打电话的还在美国曼哈顿的酒店里啊。

    “才回来。”他对她挽唇一笑。啧,这一笑可将众人给看呆了,好似林间穿过的松风,偏偏引来山洪。震撼不已。

    男子容颜惊为天人——眼眸积墨如潭,身如松列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嗯,是看一眼就足以惊艳余生的男子。

    同桌的李阿姨忍不住问:“阿筝,这位是……”

    “他……”刚刚吐出一个字,阿筝便感觉到肩膀上多了一只微凉的手,打断她。

    顾子初在灼灼目光下,他将身子微微一转,面向众人。然后将薄唇轻轻一挽,勾出一道好看的弧度来,沉稳无比地进行自我介绍,“姓顾,是阿筝的男朋友。”

    男朋友?!

    在这一瞬间,院子里的阳光爆炸了,连带着空气中漂浮着的细小颗粒一起爆炸。议论声,卷着飘香的佳肴味儿,嗡嗡嗡地,钻进阿筝的耳朵中,震得脑仁疼。

    温静欢也有些被势头吓住,不过还是从旁边拉过一条板凳放在阿筝身边,招呼着说:“顾先生,你先坐着吧,一起吃点儿。”

    东家李阿姨也回过神来,忙不迭笑:“是啊是啊,站着干嘛,先坐。”

    “谢谢。”顾子初神情清和,一双眸子极其黑白分明。他坐下的时候对温静欢说道:“不用客气,叫我小顾就好了,小姨。”

    一声小姨喊得意味深长,不禁更加惹人侧目。

    由于顾子初的落座,同桌的人变得十分拘谨,甚至筷子都不敢朝这方伸过来。奈何,这是某人的气场太过于强大的缘由么。

    从顾子初出现的那一刻起,孙欢欢的脸色便不大好看。虽然很不愿,但是不得不承认,对面坐着的那个男人,当真的人间极品,已经耀眼到了和这个平凡的碧水镇格格不入的地步。

    “阿筝呐,”李阿姨突然唤她,笑眯眯地问,“你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啊,在哪儿工作啊?”

    “他啊,辞职了……”阿筝浑身有些紧绷,努力让自己不去在意众多目光,“还没找到工作。”

    “没工作啊。”孙欢欢眼睛盯着顾子初,又望了望外面院子停着的黑色宾利,“那车不会是租的吧?”

    顾子初的眼风一转,凉凉扫她一眼,旋即轻轻笑了笑并不作声。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己达不到的高度,总以为别人也达不到。眼下的孙欢欢还以为阿筝让男朋友租豪车来炫耀,不好意思,没那么强的虚荣心。

    “欢欢啊。”一直沉默的秦海终于开口,他掩唇不经意地咳两下,“我争取明天年初就把你接过来,在咱们公司总部找个职位给你,好吗?”

    阿筝默默听着,这是想将众人的关注点重新扯回到自己的身上吗?那真是求求你,快点这么做吧,鬼知道身边的顾子初能有多招惹注目。

    “小秦就是懂事啊。”李阿姨分外满意自己未来的女婿,忍不住地追问,“你那公司很厉害吧?”

    “肯定啊,”秦海脸上又有了得意神色,夸夸其谈:“要知道我所在的公司,可是闻名世界的顾氏集团。能在顾氏集团谋职,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顾氏集团。

    顾子初如剔羽般的眉轻微一跳,隔着斑驳的阳光望过去,“秦先生,既然你口中的顾氏如此厉害,那么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是哪所名校毕业,能在顾氏总部谋职?”

    碧水镇的人谁不知道,孙欢欢高中没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多年,今年才带了个男朋友回来,让同镇子的同龄姑娘好不羡慕。而也正是因为学历限制,秦海却说能在顾氏帮她找一份工作,所以才觉得这是真正的厉害。

    “这个不用你担心,自然是行得通。”秦海有些傲意,说话的时候根本不看顾子初。

    “这样啊。”顾子初也不甚在意,只是执起面前的茶杯来,修长分明的指骨好看得很。

    “小顾,你不是在南雅做医生吗?”温静欢夹了块排骨放在他的碗中,笑道:“我在那儿住院的时候,经常有听小护士提起你,她们喊你教授?”

    教教教教授?

    一票又一票的目光,包括旁边几桌的人,全部看了过来。视线从七面八方汇过来,聚拢成一道光,毫不意外地射在顾子初一人身上……这么年轻,居然是叫兽,不,教授?

    “嗯,我正准备回南雅做医生的,小姨。”又是一声低沉悦耳的小姨,叫得温静欢笑得眼角微眯。

    谁不知道,南雅是连城第一医院,甚至在国内都是响当当的。能在那儿做医生,薪水一定非常丰厚啊。

    李阿姨坐不住了,很想知道温静欢家侄女找的这个男朋友挣得多,还是自己的乘龙快婿挣得多。于是,她拐弯抹角地问,“当医生,吃香吗?”

    “也算不上吃香。”顾子初眼底有着凉凉的墨色,他转头打量身旁阿筝时唇角挟裹着一丝笑意,“只是娶阿筝的话,钱还是够花的。”

    我那么值钱的吗……阿筝紧张到无法呼吸,她可真受不了大家伙分外关注的目光。啊,一道雷劈死她得了。

    众人唏嘘不已,一时间,看向阿筝的目光之中都多了格外意味不明的艳羡。上辈子修了什么福气,这样的男朋友到底是哪儿找的。

    温静欢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对面的李家人,然后状似不经意地问一句,“小顾,那做一台手术……能挣多少?”她实在不是八卦之人,只是心疼阿筝的紧,见不得谁都觉得自己比阿筝高人一等。

    顾子初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在众目睽睽下抬手摸了摸阿筝的头发,“你猜猜看?”

    阿筝颤巍巍伸出手,张开自己掌心,比了个“五”。

    难不成是五位数么……

    顾子初却摇摇头,轻轻笑道:“再猜?”

    阿筝心一横,比了个“六”,试探性地问:“这么多?”

    六位数?

    大家觉得吃惊,一台手术能挣这么多啊?

    结果,在各色目光之中,顾子初不轻不重地缓缓道:“还要再加一位数。”

    七位数!

    我的娘,阿筝觉得自己心肝儿有点颤……要是当初给小姨做手术的时候给他一张欠条的话,那么岂不是相当于一个卖身契了?

    吃惊的可不止阿筝一个人,在座无不吃惊也无不艳羡。看来,外面那辆上千万的豪车是本人的啊……真是可以说这让人羡慕得迎风流泪啊。

    这下秦海的脸色可不好看了,本以为自己能在这个小镇大出风头。却不知道从哪里杀出一个程咬金来,抢光了他的风头。

    顾子初视线落在阿筝月牙色的长裙上,捕捉到裙子上的一抹酱色。于是,从桌上拿起纸巾来,轻轻替她擦拭着。那垂眸的模样,引得在场许多姑娘看得失神。

    美人骨,向来是祸水……阿筝感觉喉间都在发紧,祸水祸水,全是祸水。

    这时候,顾子初的贴身助理吴叔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袋子过来了。见状,秦海立马站起来,有些激动,“吴叔,你怎么在这里?”

    只要是在顾氏工作的人,谁不知道老吴是顾氏集团掌权人面前的老红人。就连顾氏高官都得礼让三分,更别说是他这种才初入顾氏的人。

    吴叔盯着秦海,“顾氏的人?”要是不是顾氏的人,那肯定不会认得他。

    “是啊是啊。”秦海收起一直挂在脸上的傲慢,转而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我在总部销售部工作,吴叔最近好像很少跟着顾总到来总部。”

    “啊,这样。”老吴虽然对这人没什么印象,不过还是有礼貌地回应着,“顾总让我来跟着公子,所以这段时间没怎么去公司。”

    “公公公子?”一股不安窜上秦海的心头,他的视线不由落在顾子初身上又收了回来,老吴微笑的时候唇角透着僵硬,“吴叔,您说的是——”

    “先生。”老吴没听完秦海的话,只是越过圆桌走到顾子初跟前,将手中五花八门的袋子递了出去,“这是您让准备的东西。”

    秦海傻眼了,望着对面的顾子初,一下觉得冷汗直直上头。像是有什么惊悚的东西一个劲儿爬到背上,毛绒绒地,让人觉得难受又压抑。

    顾子初站了起来接过老吴手中的袋子,绕过阿筝递到温静欢的面前,“小姨,也不知道你平时喜欢什么,就随便准备了些。”

    随随随便?

    大家瞠目结舌地盯着——有价格昂贵的高昂海参,还有精美包装的进口补品,还有几个袋子装着什么看不清楚却也知道一点不便宜。啧,这可不叫随便准备了些。

    温静欢显然有点受宠若惊,“你这孩子,来就来,太客气了还带东西。”话这么说着,手上也没伸出去,她真是觉得太客套了。

    阿筝放下握了好久的筷子,上面沾染着掌心的水渍。她小声说:“小姨,你就收着吧。”

    温静欢这才双手接过,“小顾你费心了。”

    眼下,众人的目光顿时复杂不少,或艳羡,或惊叹,或不甘。温静欢的侄女竟然这么出息,找了个这么有能耐的男朋友?

    秦海默默坐下,现在内心非常复杂,后悔自己刚才极其傲慢的表现。身旁女友孙欢欢凑过来小声询问,“你怎么了啊,那个大叔是谁,干嘛那么客气啊?”

    “你别说话。”秦海有些心烦意乱。

    气氛凝结到冰点,或许是顾子初来头太大,又或许是他本身的气场过于强大。

    见状,男人微微挑眉,朝众人望去,“大家倒是继续,不用在意我。”

    阿筝差点被一口丸子噎到,让大家不必不在意你……这应当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啊。

    咳咳,终于是忍不住咳了出来。

    旁边的某人抬手轻轻拍着她的背,“阿筝慢些吃。”然后用一种隐含笑意的语气调侃说,“又没有人要和你抢。”

    闻言,阿筝直接咳得双眼含泪,绷不住地将脸瞥开来,又不小心撞上他的肩膀。啊,要疯了,这是别人的订婚宴啊,却好像意外地变成了主角QAQ……

    在场有人直呼受不了,“诶,那边两位,我们正在吃饭啊,不接受狗粮的啊!”

    阿筝在盛夏的老槐树下凌乱,她也不想撒狗粮的……要怪就怪满肚子腹黑的顾教授好了。

    一场宴席,吃得心态爆炸。不过值得一说的是,后半场的时间,李阿姨再也不提自家未来女婿有多么多么优秀了……孙欢欢的恩爱也不秀了,秦海收起傲慢的神情沉默得像是随时能化作一尊雕像。

    阿筝腹诽,原来顾子初所到之处,这么吓人的吗?

    散席期间,孙欢欢得空追问秦海,“你到底怎么了啊,怎么一句话都不说了?”

    秦海脸色依旧不太好,只是讷讷说道:“那好像是我老总的儿子……”

    “谁?”

    “阿筝的男朋友。”

    “啊,你老总的儿子,那岂不是……顾氏集团未来接班人?!”

    “所以说,我好像闯祸了。”

    秦海和孙欢欢两相望着,皆是无言,只是一个劲儿感叹倒霉透顶。尤其是秦海,想起方才自己对顾子初傲慢的态度,恨不得撞墙!只是顾子初当时表现得云淡风轻,根本不放在,他真的不在意吗?

    不在意是假的,只是顾子初这种人,所有的情绪都藏在心底。让你猜不透更捉摸不透,狂得如风,来去匆匆。

    “你平时不是这样的。”阿筝帮小姨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袋子,边走边问。

    “哪儿样的。”他反问道,转头看她的时候眼底有着明显的微光,“很高调是吗?”

    “确实很高调啊……”阿筝懊丧,道:“在我们这个小镇,稍微一点八卦都能传得沸沸扬扬了。”

    “那是他们的事。”顾子初好像不甚在意,只是将眉一挑,“你知道的,我不喜欢高调。只不过我碰巧在下车前看到那孙欢欢同你讲话,通过她的口型和表情,都不难猜出她当时对你讲话的语气有多傲慢。”

    原来是因为这样。

    好像在血液里种下温暖的种子,在这盛夏疯狂地生长,最后密密麻麻地遍布全身。这样美好得令人窒息的夏天,一生还会有几个。嗯,这样的夏天。完美。

    阿筝心底感动,面上却欢欣愉快地道:“那秦海的表情,确实挺难看的。”想了想,又道:“只是今天是别人的订婚宴,你看你多坏。”

    “那又如何,别人的事,同我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顾公子——”身后突然传来喊声。

    两人双双转过身子去,看见秦海正喘着气跑过来,汗水蹭蹭蹭地从他额头上掉下来。甚至他的眼睛片上,都蒙上了水濛濛的雾气。

    顾子初顿住脚步,眉眼凉凉且口吻单薄,“有事?”

    秦海将双手十分规矩地搁在身前,毕恭毕敬地颔首说话:“顾公子,刚才吃饭的时候多有冒犯,希望得到您的原谅。”

    “冒犯?”顾子初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一双黑瞳却凉得令人觉得惊心,“有么,哪里称得上冒犯?”

    “顾公子,我——”

    “可别这么说。”顾子初口吻极其寡淡,眨眼间的墨线交合处透着凉意,“倒是我,可别冒犯到了秦先生才是。”

    闻言,秦海惊得汗水冒得更凶,索性直接来了个九十度的鞠躬,“请公子见谅,我真的不是有心的。”

    对于这番举动,男人也只是冷眼看着。在经过令人窒息的沉默后,终于低沉开口,“呵。”

    仅一字,旋即将脚尖一转,“阿筝,我们走。”

    顾子初不再看仍旧保持着鞠躬姿势的秦海,只是轻轻拉着阿筝的胳膊,朝屋子走去。

    阿筝有种恍惚感,仿佛刚才气场惊人的并不是身边这个温润的男子。后来她才明白,顾子初一向就是凉薄惊心的人,只是将所有的温润清和都展现在了她的面前。啊,这样真好啊。

    ------题外话------

    万更奉上~祝妞儿们看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