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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纯粹的友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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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红姐!”

    沈渊连忙拨号。

    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上初中就去红姐的户外店帮忙,直到离开这座城市到金陵上大学。除了孤儿院的院长之外,红姐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

    两年前院长病重走了,他最关心的就是红姐。

    两个月前回来过年,沈渊没回金陵,因为大四了,准备在彭城找工作。也是红姐将房子出租给他,一个月六百,比文新小区的两室一厅都要低得多。这份情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

    “我要稳稳的幸福,能抵挡末日的残酷……”

    这是几十年前的歌曲,《稳稳的幸福》。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喜欢这首歌,因为这是老院长生前最喜欢的歌,他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幸福……红姐也是从孤儿院出来的,很多孤儿都得到过她的帮助。

    红姐的户外店,是孤儿院孩子们自力更生的地方。不过一旦年满十八岁,就会被红姐赶出去。

    因为孩子大了就得自己想办法活下来,因为还有更多、更小的孩子,需要那份工作!

    “刺啦!”

    投影出现,不过不是红姐而是一具变异老鼠的尸体,周围还有倒塌的货架和各种户外物品!

    “红姐!红姐!你怎么了!”

    沈渊急切大叫,很快听到了红姐不耐烦的声音,带着粗重的喘息声:“闭嘴!等老娘解决了这几只死老鼠再说话!”

    刺啦!

    轰!

    砰砰砰!

    各种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沈渊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感觉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心想这就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是关心则乱?

    也不知道过了几分钟,一切终于恢复平静,红姐标志性的黑皮衣红bra出现在投影里,身上到处都是血,脸上也有,看起来竟然有一种别样的美,沈渊都看呆了。

    “臭小子你看什么呢?回神!你身上怎么都是血?你也杀了变异老鼠?”红姐随手拿起一块布,擦了擦手上的一把长刀。

    唐刀中的横刀,红姐的最爱。

    现代工艺铸造的唐刀,用的是航空发动机涡轮叶片的制作材料,硬度极高,开刃之后非常锋利,足以销金断玉。这把刀是红姐的珍藏,也是她所有藏品里最珍贵的一件,宝贝得很。

    沈渊称其为“红姐的情人”!

    “杀了两只。红姐,你干掉了多少?身上怎么那么多血?你受伤了没?”沈渊连忙询问。

    他看到红姐浑身都是血,顺着衣角往下滴,看起来血腥无比。

    红姐脸色不变,根本不放在心上。

    沈渊知道,红姐十五岁就离开了孤儿院,以前还曾经和小混混、黑社会有关系。杀没杀过人沈渊不知道,不过砍人断胳膊断腿还真发生过,是真正的狠人!

    这种场面,吓不到她。

    “五只。这东西皮糙肉厚,要不是有这把刀,说不定得受伤流血。”红姐仔细看了沈渊几眼,然后点头道:“你小子不是失恋了么?半个月前见你,你还胖得跟沙袋似的,还能杀死两只变异老鼠?半个月就瘦下来了?还不错,没受伤就好。”

    沈渊苦笑。

    大学谁没失恋过几次?沈渊就一次,算好的了。

    以前在户外店,被红姐狠狠操练过,短刀、长刀、匕首、甩棍,都玩过,身手不错。

    年前分手,一怒之下离开金陵回彭城找工作,两个月没锻炼过,没抽烟却染上了酒瘾,天天下班喝啤酒,胖了足足二十斤,身手直线下降。

    如果不是体内诡异的热流,还有忽然变得锋利无比的工兵铲,他现在恐怕已经死了。

    对了,要不是红姐提起他还没注意,自己真的瘦了,一夜暴瘦,估计至少得瘦十来斤。不过好像比原来结实了。虽然不能和两个月前相比,不过总算恢复了一些。

    到底怎么回事?

    “红姐,要不我去找你吧。咱们在一块还好些,只要不被五只以上变异老鼠围攻,应该没事。”沈渊道。

    他有些担心,因为变异老鼠越来越多,一切都那么得让人恐惧。

    这种时候,他想和自己最关心的人在一起。

    “你行么?”红姐狐疑的打量了沈渊几眼,见到沈渊脸色有些不好看,这才摆手道:“你那方面行不行老娘不关心!这个店面不行,钢化玻璃门挡不住变异老鼠!我现在收拾东西,直接去孤儿院!你要是还行的话,就去孤儿院找我。要是不行,就老老实实待着,等我去找你!”

    沈渊重重点头:“没问题!红姐,一切小心,咱们孤儿院见!”

    孤儿院,他和红姐共同的家。

    老院长死后,孤儿中混得最好的红姐,组织其他有点钱的孤儿,一起盘下了孤儿院,继续收养孤儿。

    老院长虽然死了,但那里还有他们都关心的人,那些孤儿。

    那些孤儿小的甚至只有几岁,根本不可能抵挡变异老鼠!

    “小渊!”

    红姐犹豫了一下,忽然压低声音道:“主卧吊顶上面有一把枪,还有4发子弹,你带着,尽量不要用。如果迫不得已……就用吧!活着最重要!”

    通讯挂断,沈渊一愣。

    红姐有枪,沈渊知道。

    他只是不知道,这把枪竟然藏在这里。

    当然,他一直都很尊重红姐。红姐自己住的主卧,他除了每个星期固定打扫擦拭之外,从不乱动别的东西,连衣柜都没翻过。

    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红姐给他打电话,让他开车去彭城郊外的某个地方接她。

    当时她浑身都是血,手上拿着一把枪。

    沈渊很惊讶,不过什么都没问,带她去农村找条干净点的河洗干净,换了一身衣服,把血衣就地焚烧、将灰烬撒到河里,然后回到这里。

    第二天一早,红姐已经开车去户外店了。

    沈渊以为她把枪带走了,没想到居然藏在了这里。

    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沈渊一直都不知道,也不打算问。这把枪是怎么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对于沈渊来说,很重要。

    关键时刻能保命!

    “叮铃铃!”

    铃声再次响起,腕表镜面上是一个清纯可爱的二十来岁女孩。

    “一然?是她?”

    师一然,沈渊的大学同学,学霸,和沈渊关系不错。家境优渥、有军方关系,性格温婉、家教严苛。

    沈渊的一百多个未接电话里,有二十几个都是她的。

    家境好,长得好,性格也好,素养很好,在班上很受欢迎。因为性格温婉,所以不光受到男生的爱慕,连女生也很少嫉妒。

    不过据说因为家教严苛,所以从来没谈过恋爱?

    这样一个女孩,沈渊要说不喜欢是不可能的。

    沈渊喜欢读书,每天至少两个小时泡在图书馆,而且什么书都看。有一次偶然碰到师一然,这才知道她也很喜欢读书。

    由于在图书馆里经常见到,所以渐渐熟识。

    师一然涉猎极广,和沈渊各有所长,偶尔也会一起探讨,所以一个班30个人,和师一然关系最好的反而是他。

    沈渊女朋友主动和她分手,提出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沈渊和师一然走得太近。

    虽然沈渊知道,他们俩只是纯粹的朋友关系。

    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