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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江南传书香

作者:薛定谔的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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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35章,江南传书香

    林思珩只觉得面前这个小佳人越来越可爱,情不自禁下意识将嘴靠近她的水嫩脸蛋,轻轻地亲了一下。

    室内安静异常,能够听见彼此的呼吸声与心跳声。

    刘杭婕紧闭双眼不话说,林思珩正当想要去尝一尝她那一点朱唇,刘杭婕忽然躲开了。

    “林思珩,你别这样。”

    林思珩犹豫了一下,似乎是在思考一些问题。

    刘杭婕起身低头穿衣服,脸蛋微红,都不敢和林思珩对视一眼,然后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等刘杭婕离开了之后,秋水都从屋外走了进来,她粉妆淡沫,轻轻地喊了声少爷。

    林思珩说道:“秋水,你安排一下,明天我要回一趟梨花寨。”

    秋水嗯嗯点头。

    次日一早,之前被林思珩派出去暗中保护崔柠的落霞回来了,在白鹤别院里见到正在看书的林思珩。

    据落霞的描述,大牛姐姐崔柠在都江堰一带与一些个本地诗人玩乐了一段时间后便坐上了一通去往江南的火车。

    在这途中,崔柠为了赚取路费,没少给文坛男诗人和火车上的老油子提供服务,她的一路都好似漫无目的一样,随风飘零。

    落霞给林思珩递给了一本崔柠刚出的短篇性情类书籍。

    落霞坐在林思珩的对面,修长的玉树指头,叼了根女士香烟,“这是一个杂志社编辑在酒局上开玩笑让她写的,让她把自己一路来做过的春光事迹撰写成小说,结果她还真去写了。”

    林思珩打开书籍,脸上表情不显山不露水。

    落霞是一个大大咧咧的美女,她和秋水孤鹜等人不同,极有主观意见,不会盲从林思珩,而且在林思珩的面前也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落霞何等心细的一个女人?她能看不出来什么?说道:“少爷,既然喜欢,为什么不留在身边?或者给她个十万百万,她也不至于要靠出卖身体去换取金钱。再不然咱们巅峰数字旗下有那么多出版市场,你给她个什么市场经理也行啊。”

    林思珩指了指落霞的挺拔鼻梁,“行,既然你喜欢唠这类嗑,那我就陪你唠唠,去,取酒来。”

    落霞叼着香烟取来红酒,倒上两杯。

    林思珩痛饮一杯,说道:“她就是一只不受控制的鸟,喜欢自由飞翔,你硬要把她留在身边,就像是把自然飞鸟关入笼中,不久后鸟儿将会郁郁而终。况且龙王殿的仇家有多少,或许连我爸自己都不清楚,你让她跟我一起,然后某一日忽然莫名其妙地被龙王殿的仇人做掉了,玄门江湖中人,杀人不用见血,不留证据不留行踪你不是不知道。”

    落霞唉声叹气,给林思珩加上红酒,碰了碰杯,说道:“在外人看来,你是天下第一富二代,南海龙王唯一的儿子,光鲜亮丽,荣华富贵应有尽有,是这个世界上命最好的人,却不知你幼年失去了亲生父母,连挑爱人的权力都没有,可笑可叹。”

    这句话要换做是别人口中说出来,林思珩指定得一酒瓶子砸过去,可是从落霞口中说出,却一点也不欠揍,反而,林思珩倒也挺喜欢落霞这种什么话都敢说的性子。

    林思珩苦笑道:“大牛姐姐,我是挺喜欢,但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只要没有因为我的事情而连累她,这就够了。”

    以往林思珩在梨花寨的时候,崔柠姐弟俩就逢年过节都会给他林思珩送上一碗热腾腾的饺子,见到林思珩下河洗衣服,崔柠一般都会顺便帮林思珩的一起洗了,等等等等……儿时在乡村生活的各种感动瞬间,一直都埋藏在林思珩的心里不曾抹去,以后也不会抹去,相信会记住一辈子。

    就算林思珩不在乎那些仇家硬要去追去崔柠,蒋媛媛也一定不会同意,因为蒋媛媛不止一次对林思珩开玩笑说在给他挑选媳妇,而蒋媛媛每次给林思珩挑选的媳妇,都是家世背景极为庞大的,用蒋媛媛的话来说就是门当户对,林思珩总是一笑而过。找媳妇这种事情他从来就不担心,可以任凭蒋媛媛安排,只要是蒋媛媛喜欢的姑娘,看上的姑娘,就算他林思珩不喜欢,他也会娶。

    在他的眼中,父母的话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礼物,纵使蒋媛媛并不是他的生母,他也一定会力所能及地去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子。

    林思珩看着手里这本崔柠写的新书,他发现,崔柠自从来了一趟都江堰,写作的风格都变了不少,其实严格上来说,崔柠写的书籍并不能够被划分为艳情类,因为她的文字虽说直白描写人体器官,大胆露骨,但是其中的中心思想并不是要以黄色的方式来传播淫秽思想,只有林思珩这种看书认真总是一字一句认真斟酌的人才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的书籍核心思想,其实是在表达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她一个弱女子没有改变的能力,挣扎只会似乎碰壁,不如借着上天赐予她的一副好皮囊,做那随波逐流的苟且之事。一如那严肃的传统文学界,对文字粗鄙低俗不堪书籍一贯来视为文学垃圾,就因为你的用词不够文雅,所以你就是低俗文学作家。

    总是习惯性的把文字粗俗当做艳情词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列入色情文学行列归类再说。

    林思珩看大牛姐姐的书有时还觉得好笑,她总是自认为自己运筹帷幄,每天打扮得自认为漂漂亮亮,每天在男作家的狗窝里吸着二手烟,熬夜卖弄风骚,她说她总有办法让一个男人永远记住她。

    “唉,或许这跟她从小生活的家庭环境有关吧。”

    看着手里这本出自大牛姐姐笔下的新书,全完没有了那种写荤段子的步骤,绝对是受到巴蜀地带的诗人熏陶,她的笔下的风格转变成了文言文类型。

    林思珩合上书本,面露苦涩,却又豪迈地说道:“每个人的活法不一样,既然不是一个圈子的人,就别去打扰了,走吧,回东燕。”

    林思珩来到学府的正院内,只见慕容肥猪一手抱狗,一手提着木棒,追着一位儒学学子暴打,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

    林思珩懒得管这些闲事,他对那边一脸不开心的刘杭婕笑了笑,然后出了学府大门。

    慕容肥猪见状也停下了揍人,“珩少,珩少,你咱要走啊?”

    林思珩把大牛姐姐出的这本新书塞进肥猪怀里,“很快回来。”

    秋水开车,直奔东燕市的梨花寨而去。

    半日后,悍马到达九曲小镇,这让他想起了一些尴尬的事情,前一任镇守使被龙王殿灭了满门,范家老爷子的死非常蹊跷,死因不明。

    也是在后来林思珩才想通,老爷子的死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挑起龙王殿与镇守府的事端,大概率是玄门中人干的。

    走了一段熟悉的山路,进入梨花寨。

    一座略显破败的吊脚楼最为扎眼,那是林思珩的老家,现在雷龙宗师和师弟刘乘风还住着。

    有梨花寨人认出了林思珩,按照吩咐秋水给梨花寨人纷纷发万元红包,只叫得现场顿时一片叫好声,皆是夸赞林思珩的甜言蜜语。

    登上吊脚楼的二楼,林思珩来到一间木房的门口,跪下磕头,“师傅。”

    里面没有回应,林思珩磕头三下后主动推开了房门。

    那不大不小的房间里,神龛上,端坐这一个赤裸上半身男子。他年纪看着也就三十出头,没有一根白头发,黑发飘飘,一身的肌肉线条完美至极,在他的胸口位置,隐隐约约间闪烁着一些龙鳞。

    他就是林思珩的师父,钱塘江雷龙剑仙,天下八大宗师之一。

    他盘膝而坐,剑指轻放双膝,浑身皆有浓浓气机包裹,三丈远,罡风徐徐动荡,这便是神仙姿态。

    林思珩朝落霞挥了挥手,落霞取来又长又大的高香。

    林思珩接过高香点燃,跪在楼板上作揖,供奉雷龙宗师。

    他的名字叫做易讷,原本是燕氏的外门弟子,后来因天赋异禀,燕氏族长破例将族内传承的惊蛰剑传给了他,但他最后却为了心中大义,和南海龙王站在同一条阵线上,可以说是败光了燕氏一族的气运,导致如今的燕氏,已经沦落到了三流的小门小派了,试问燕氏岂有不恨他雷龙宗师之理啊?

    易讷,人如其名,不爱说话,不爱说废话,每次说话直说重点,故而世间传说雷龙剑仙有三绝,剑绝,医绝,话绝。这里的话绝指的便是他不爱说话,专心练气。

    还没等林思珩开口,那神龛上的陆地神仙便已经知晓林思珩回梨花寨的原因。

    雷龙宗师并未开口,但却有声音传入林思珩的耳中,那是一种以气机传音神仙手段,“你不用多问,刘乘风和巡阅使一家的恩怨没有化解的余地,所有人都要死。”

    林思珩心头一颤,问道:“师傅,那巡阅使有一个小女儿,人挺好,能不能留她一命。”

    雷龙宗师道:“那得看你拦不拦得住刘乘风。”

    雷龙宗师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巡阅使一家的生死,统统得看刘乘风的意思。

    刘乘风,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要出关了,他一旦出关,平静了许久的世界就要被打破,彻底地打破。

    林思珩点头告辞,已经没有必要进山找刘乘风了,他对秋水道:“秋水开车,回龙王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