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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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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古至今,如果有一样东西可以把战争分为两类的话,那就是火器。

    火器的改进使战斗进入了它的技术阶段。个人的英勇敌不过机械的技术,谁能使用比较优越的兵器,谁就是可怕的敌人,就如西方军事学家富勒说的:火药的使用,使所有的人变得一样高,战争平等化了。

    老“约翰”是一个崇尚和平的艺术家,一直对枪械抱有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连如何按照步骤向枪统里填装弹药都不晓得。

    因此,在约翰来到放置枪弹的仓库时,周围突然多了一些古怪又好奇的目光。

    大少爷居然会来到这里,真是出人意料,这是他们心中的想法,不用猜也知道。

    约翰把帽子放在仓库外的衣架上,对旁边的伙夫勾勾手,说道,

    “去把雷诺那个混小子叫过来。”

    雷诺是约翰从穿开裆裤开始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发小,不过在约翰选择去弗吉尼亚州求学、并考上威廉玛丽学院后,长时间不见面,在加上自己又越来越文艺化,相互间的关系就慢慢淡了下来。

    而且在老“约翰”的记忆里,除了偶有回忆外,他也没把这段关系当回事儿。

    不过,约翰可不这么想,经历21世纪社会的种种人情往来后,他越发得明白发小的珍贵,如果把同窗之谊比作熊熊燃烧的火炉,只要有柴火就会一直燃烧下去;那发小之情就是一盏永不熄灭的长明灯,即使你什么都不管,它也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带来光明。

    五分钟后,一个身体瘦高白人青年大步走了过来,青年大约24岁左右,短发,眼窝下带着雀斑,脸颊细长,眼睛很大,看上去很有精神。

    青年走到约翰身前,微微躬身,有些拘谨地说道,

    “少爷,您找我?”

    约翰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打量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认认真真地看上一遍,直到他面色有些抽搐时,才开口说道,

    “说起来,我们已经有整整七年没见过了。”

    “是的,少爷。”

    雷诺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似模似样地站在那里,就像根木头,一点都没有小时候的油滑劲。

    可他这幅表情骗得了别人,如何骗得了深知他底细的约翰,一个十六岁就当爹的混小子怎么会是根木头,

    约翰笑了笑,脸色突然一变,狠狠地说道,

    “你小子还知道七年呀!七年没见,见面的第一句,你就喊我【少爷】,

    呵呵!少爷,多生分的名字,奶奶个熊,

    亏我还特意给你带了一份礼物,没想到你这混蛋早就把我这个朋友忘干净了。”

    听到这话,雷诺神色大急,连忙说道,

    “少爷,我没有……”

    约翰眼睛一瞪,“还叫我少爷!”

    雷诺苦着脸,嘟囔道,

    “约翰!”

    “唉!这才是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嘛!”

    约翰大笑着锤了锤他的肩膀,小时候一起玩耍的记忆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雷诺咧咧嘴,到最后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大笑起来。

    发小就是这样,只要你稍稍用心,瞬间便能找到童年的记忆,因为他本身就代表了你的童年。

    约翰把随身的怀表取出来,吊在手心里,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知道这是什么吗?”

    “那是当然,不就是一个怀表吗,我老爹也有。”雷诺无所谓地说道,眼睛向外看,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直勾勾地停留在怀表的外壳上,细致而紧密的花纹,发射着银色光芒刻印,这东西绝不是一般的货色。

    “浪琴1843年白金版,附带黄金秒针盘。”

    约翰面无表情地说道,随手把怀表抛了出去,

    “小子,便宜你了。”

    眼见心痒的东西突然飞了起来,雷诺大叫一声,

    “公子哥儿,你悠着点,这可是浪琴牌的。”

    身体骤然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怀表升到最高处时,一把把它拽下来,握在手心里仔细摩擦着,那猴急的样子就像刚够着葡萄的狐狸,一刻都停不下来。

    “你小子给我爱惜点,这可是老子跑了两条街才找来的。”约翰笑骂道,

    “放心吧,我保证把它传到我孙子辈。”

    雷诺嘿嘿一笑,小心地把怀表塞进内衣口袋里,不过却把白金色的链子吊在外面来回晃荡着,生怕别人看不见似得。

    “这小子!还是这幅德行。”

    约翰无语地摇摇头,转身走进武器库里,在封闭严实的库房里转来转去。

    这时候,雷诺终于想起正事儿了,连忙跟了进来,问道,

    “大艺术家,你不是讨厌玩枪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没办法,最近有点背儿,得找件武器防身。”约翰没有隐瞒,直接说明了来意,拿起放在柜台上的短統枪,在手里比划了几下,很不满意,就放了回去。

    “你碰到麻烦了!”

    雷诺表情微变,似乎想起了什么,跑到林诺跟前,低声说道,

    “是不是布莱克那个小混蛋。”

    闻言,约翰眉头一挑,孤疑地看着他,这家伙似乎知道不少呀!

    雷诺嘿嘿一笑,说道,“其实庄园里很多人都知道你们兄弟争夺庄园继承权的事,不过大部分人都选择沉默,而且我还知道那个小混蛋和他的母亲一直在想办法对付你。”

    “不是在想办法,而是已经开始动手了。”约翰纠正道,指了指脑袋上的绷带,

    “不然你以为这玩意是怎么来的?”

    “难道不是坠马摔出来的?”雷诺惊讶地说道,

    “是坠马摔出来的。”

    约翰应了一声,转而问道,“不过你还不了解我的风格,我是那种会从马背上摔下来的人吗?”

    “也对呀!”

    雷诺想了想,点点头,煞有介事地说道,“你骑马的速度估计比走路快不了多少,怎么可能摔得这么惨?”

    听到这句话,约翰捂着额头,心里一阵无语。

    “这个逗逼。”

    ……

    仓库内的枪械不少,但大多是快要淘汰的火統和前装式滑膛枪,这些枪械大都是长杆的,即使最短的也有两只手那么长,而且一次只能开一枪,每次开枪后,至少需要半分钟的装弹时间,根本不符合约翰的实战要求。

    手枪没有,来复短枪也没有,看着这一堆堆擦得油亮的各式火器,约翰一时间无比失望。

    一旁的雷诺似乎看出来林诺的想法,笑道,“都不满意?”

    “嗯!”

    约翰点点头,说道,“我要的是能藏在身上的武器,可不是这群只能抗在背上的长枪短炮。”

    “藏在身上的,你是说【左轮】。”

    “是的,你能搞来?”

    “能倒是能,而且还是最新款的柯尔特1851,不过麻烦的是那把枪已经有主人了。”雷诺有些迟疑地说道,

    “谁?”

    “你弟弟,布莱克·康顿。”

    话音刚落,四周顿时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