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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进入新马屯

作者:三百年陈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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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了谅山市警厅之后,格里菲斯便沿街一直往前走。

    没过多长时间,天边出现了光亮,路上渐渐有了行人。格里菲斯便在路边摊上开张的一家小摊上坐了下来,点了些许吃食。

    早点过后,他沿着街道继续往前走,路过报亭的时候,买了一份当天的报纸和一张地图。再往前走的时候,他遇到一个卖花的小男孩,二十五贝元一支,价格稍贵,格里菲斯随手买了一支。

    在大妖行进的路径终端,距离他现在的位置不远的地方,谅山市的第106路环城公交车驶入车站,那时间刚刚是清晨的七点半。

    带着绅士帽子,穿着一身黑色风衣的格里菲斯在车门打开的时候,于投币箱里投入了一些贝元。他上车之后,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随后车子发动起来,他拿出今天早晨刚买的报纸展开读着。

    然后车子又行驶了七八站的样子,公交车的车厢内上上下下了许多人,总的来说上的还是要多一些,因此车厢之内愈发拥挤了。

    所以当格里菲斯读完了晨报,按着痕迹折叠起来,抬头看的时候,整个车厢里已经坐满了人,甚至还有几人因为无处可坐正拉着扶手,站在格里菲斯的不远处。这些人大都是上班族,有些眼神惺忪,显然是刚睡醒,那随着车子行驶而无规律晃动的脑袋让人感到几分生活的真实可亲。

    然后格里菲斯打开那份从报停之中买来的地图,他将折好的报纸放在地图的下面垫住,头上的绅士帽摘下来,连同着黑色镶边的细拐杖一并放在左腿边上。

    106路公交车的前方,再一站的地方,是一个名叫新马屯的站口。十分钟过后,格里菲斯站在那个新马屯的公交站牌下面,一手抓着地图,抬头看那站牌。

    他保持着那种姿势看了一会儿,眨了眨眼睛,随后又站在原地环视了一圈。新马屯的阳光此时已经升了起来,虽然气温有些低,但光线依旧刺眼。

    站在公交车牌下面的男人低声说了些什么,似乎是有些怨气和咒骂的字眼,窸窸窣窣的。他在阳光里站定了一会,新一轮的公车从远方驶过来,有一个穿着蓝色校服的学生从拐角处跑出来的时候,这人终于收好报纸,戴好帽子,走开了。

    接近九点的时候,德川光正打来了电话,说了一些他那边的进展,格里菲斯也说了一些他这一面的情况,双方又彼此聊过一阵,随后挂掉了电话。

    格里菲斯目前所等待的,是一个名叫老杰克的人,外籍流民,黑金的外线接头人,犯罪档案上罪行累累,履历惨不忍睹。他曾经被请进局子二十几余次,曾因为抢劫、勒索和偷窃多次被捕,这其中还包括偷车罪和故意伤人罪,所以在大牢里也蹲了不少时间。在新马屯当地算是小有名声的了。

    目前,这位小有名声的恶霸在不久的将来会面临新一轮的指控,那便是买卖人口大罪。而之所以不是现在,是因为谅山的官方还未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老杰克和黑金之间的联系。当然也有警方故意放长线钓大鱼的意图。

    格里菲斯原本正是打算跟踪老杰克顺藤摸瓜找到其真正的主人黑金所在地的,然而根据可靠消息称,老杰克在新马屯已经消失了一个周之久。最近看到他的人是一个伙夫,时间是上个周的星期六。

    据那人讲,老杰克最后出现的地方是一间酒吧,当时他正一个人坐在吧台上喝酒,后来来了一个穿黑色风衣的人坐在老杰克的旁边,他们聊了一会儿。大概半小时之后,那穿黑色风衣的人走了,老杰克独自一人坐到酒店打烊,喝得烂醉才离开。

    之后的一个星期,老杰克就像空气一样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里了。

    格里菲斯摊手入怀,摸索了一阵。他看着对面紧张的搓着手的提供了情报的中年男子,掏出五百贝元,压在桌上。

    “黎文雄先生,故事很精彩,钱拿去,这些……是你应得的。”大妖正了正衣服,将黑色的手套重新带回手掌。他将座椅拉开,站起来,左手抓着帽子,转过身去,显然是准备要离开了。

    一秒钟之后,这人转回脸去,他目光平缓,黑色的帽子慢慢压过发线。

    “哦,对了黎文雄先生,故事虽好,但还是不要让太多人知道的好。”

    等格里菲斯从酒吧里出来已经是下午的三点钟了,今天新马屯的天气很好,但大妖必须考虑去租一家酒店以便过夜。这里是谅山的新马屯,人流量有不少,太晚去的话,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可是订不着位置的。

    老杰克无故失踪的事对格里菲斯来讲当然是个坏消息,这让他原本顺藤摸瓜的计划瞬间打了水漂。但格里菲斯不相信老杰克已经离开新马屯了,他突然之间变得如此谨慎,甚至一周都未现身,一方面可能有来自警方的压力,另外一方面,应该是来自于总部,也就是黑金组织的刻意提点。

    能让总部专门派人接头来给老杰克提点的事情会是什么,对于黑金这样的组织来讲,当然是大买卖——贩卖人口的大买卖。

    而这正是格里菲斯与德川家主在电话交流中所要讲的好消息,一个关于贩卖人口的好消息。

    “……恩……德川啊,那个黑金的接头人躲起来了……恩,恩,不知道他还要多久回来……哈,不要担心伙计,我知道他为什么躲起来,原因是他要为最近几天的大买卖做些准备工作,他的合作对象是一群贩卖人体器官的阿拉伯人,他们的头叫费萨尔·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哈?你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我他妈正站在这群阿拉伯佬正中间!”

    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的703号房,格里菲斯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电话讲着些什么。他穿着黑色的风衣,手中的枪低低的垂着。而在以他为中心的房间的四周,一圈穿着阿拉伯特色白衣服,带着白色头巾的男子抱着头,瑟瑟发抖的趴在地上。

    这些阿拉伯人总共有七位左右,全是男子,年龄大多在30到40岁之间。他们的头,那个名叫费萨尔·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等一堆后缀名的家伙,此时正在格里菲斯的脚底下,被大妖踩着后背整个人匍匐在地面上。

    这人自称是阿拉伯地区某个部落的酋长,他有个胞弟名叫沙特·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什么的,是部落勇士,守护者,勇猛非凡。但此时已经死了,尸体趴在大厅红色的茶几下面,脸面朝下,从格里菲斯的角度,只能看到被血液浸红的白色衬衣。

    那个在破门之后的两分钟内闲庭信步迅速搞定了屋内七个大汉的男子,拿着手机大声的讲话。正在与其对话的手机对面的那人听声音也是名男性,电话里的声音隐约可见但并不清楚。那人说了一会儿,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子便开口讲话:“……哎呀,安啦,放心吧。总共七个人,biu,一网打尽……哎,对了。你猜怎么着,我进门的时候,他们躲起来要偷袭我。真tm人才,拿枪偷袭我……”

    那人说完这话,身体猛然转过去,对准身后,‘砰’的一声开了枪。

    而在其面前,也就是他原本身后的地方,名叫哈姆达的中年男子被一枪射穿了头颅,手中好不容易悄悄捡起来的黑手枪重重的砸在木地板上,发出‘咚’的响动。

    大妖今晚紧凑的时间轴继续向前转动,半个小时之后,获取了想要情报的格里菲斯从‘三号帝国酒店’的703号房间里走出来。他轻轻的带上门,另一只手上拿着703室的房卡。在走过回廊里漆黑不知通往何处的通风口的时候,右手扬了扬,那个写着703字样的小卡片便‘唰’的一声飞了进去,不知漂到哪里去了。

    解决了阿拉伯犯罪团伙之后,格里菲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实际上就住在703室的隔壁,是新马屯著名的销金窟‘三号帝国酒店’701室的正式顾客。

    然而‘尊贵’的身份并不能实际性的解决温饱问题,格里菲斯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澡换过衣服之后,窗外的天色已经转暗。

    ‘三号帝国酒店’701室装修精良的墙壁上一个大号的静音钟表在滴滴答答的走,时间来到傍晚的七点一刻,于是格里菲斯决定外出吃点东西。

    从房间走出来的大妖抬起头,望向那枚渐渐升起的明亮圆月,眯住眼睛。今夜是个安静平和的晚上,明晚也将是。

    寒冷而令人清爽的夜风,匆匆而过的行人,在黑暗里欢笑的情侣,被风摇动的树枝和站在树枝上为夜晚的平和书写上音调的为数不多的鸟雀……

    但后天晚上……

    却不然。

    ……

    谅山新马屯镇星期五的晚上,老杰克将自己‘藏’起来的第八天。

    这个男人在半小时之前为自己穿上了新买的西装,他穿着一双古琦的牛皮鞋,这鞋做工考究,材质是罕见的犀牛皮,是前年的时候,老杰克做了一件相当不赖的事,那个被称为黑金的男人亲自赏赐他的。老男人一直舍不得去穿,但今天,显然是物尽其用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