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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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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主也是个好人,知道林宇几外乡人肯定是被洪家公子欺负,然后动了手,于是对洪老爷说道:“他们就四个人,看这身板如何是二时多个人的对手?再说了,那几个江洋大盗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不是他们啊!”

    洪老爷道:“城主大人,你可要想清楚了啊!”

    城主叹了口气道:“你们四个知罪吗?”

    林宇道:“知罪,怎么不知罪?”

    洪老爷急忙道:“城主,他们认罪了,快判刑吧!”

    安华不等城主说话道:“我们知罪,我们当然知道这洪胖子的罪行了!”

    红胖子气愤的咬牙切齿道:“你放肆!既然认罪了,就要有死的觉悟!”

    城主叹气道:“你们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林宇戏虐的看着洪老爷道:“城主,不知普通人如果得罪了仙师应当如何处置?”

    城主愣住了,洪老爷也愣住了,就连趴在公堂之上的洪公子也愣住了,所有人全都看向了林宇,全都震惊了!

    洪老爷道:“别听他胡说!就他们那样,可能是仙师吗?”

    城主和所有人也反映了过来,合着是被骗了。

    但是让他们再一次震惊的是林宇随手招出了储物袋中的飞剑,飞剑在空中飘飘然的飞舞着,让在场的所有人有一脸的震惊。

    林宇四人笑了,城主也笑了,但是,有人笑就要有人哭才对不是?

    洪老爷心中一片冰凉,这是得罪了仙师啊!这小兔崽子怎么什么人都干得罪啊!现在得罪了仙师该如何是好?

    洪公子心里是一片死灰,没想到今日自己碰到的居然是一群扮猪吃老虎的仙师啊!你们他咩的一个个都是仙师,为毛的不穿的好一点啊!害得我如今这般!

    洪少爷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认为是林宇四人的错,要是他们提前告诉了自己,自己就有机会拜几人为师了,自己也能成为仙师了!都是林宇四人的错!洪少爷用痛恨的眼光看向了林宇四人。

    城主恭敬的对着林宇四人道:“不只是四位仙师大驾光临本城,有失远迎!请仙师恕罪!”

    林宇道:“没事没事,不知城主如何裁决此事?”

    城主用无情的眼神看向了洪老爷道:“洪家没必要存在了!”

    洪老爷跪坐在了地上,浑身顿时瘫软无力,洪家几百年的传承不曾想在自己手里就这样没了。

    洪公子突然站起来说道:“事情不能这样!是他们打了我!”

    安华看向着城主道:“城主,不知道城里有没有规定进城需上交一百两纹银,作为入城的费用?”

    城主道:“仙师这是从谁哪里听说的?进本城一律免费的啊!仙师请不要误会。”安华看向了洪公子,洪公子哑口无言。

    城主愤怒道:“洪涚假冒城卫兵欺骗行人银两,又以对方拒绝交钱为理由找来家丁动手当街行凶,现在你们父子两个还诬告仙师,城卫队,给我拿下他们!”

    一段小事,一段插曲,一段闹剧,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林宇四人婉拒了城主招待和挽留,离开了建安城,向着距离最近的洛城走去,一路上四个人有说有笑。

    看着晴朗的天空,想起任务完成后一身轻松的四个人路经了很多个小村庄,听到了很多有趣的见闻,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她们来到了洛城。

    林宇四人走进了城门,这时候问题出现了。

    林宇道:“你们谁带钱了?就是银两?”

    三个人摇了摇头,洛宁道:“咱们修仙者谁有那玩意?”

    林宇笑了笑道:“那就跟我走吧!”

    三人跟着林宇来到了一家酒楼,小二热情的招呼了三人,林宇从怀中拿出了60两银子道:“给我们开四间上等房!”

    小二连忙招呼道:“客官,用不了这么多啊!”

    林宇道:“一个月的房钱加饭菜钱。”

    小二说道:“好嘞!客官,请上楼吧。”

    林宇三人住进了酒楼中。第二天,林宇三人逛遍了整个洛城,虽然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好玩,可惜的是身上没有银两。就在这时,洛宁好像想起了什么。

    洛宁道:“哎?对了,林宇的银两哪里来的?”

    两人摇头,并不知道怎么来的,因为林宇一直跟三人在一起。

    三人回到了酒楼找到林宇想问清情况。

    林宇随口胡诌了几句敷衍了过去,最终在付出了三个人,每人时两银子以后才算了事,林宇这时候也只剩下不到三十两银子了。

    这天闲得无聊,林宇三人打算出城,以凡人的身份进行打猎,据说普通人的打猎很有意思,林宇不置可否,因为林宇以前就看到过很多打猎的电影之类的玩意。

    三人出了城才发现没准备工具,于是准备回城去购买,林宇拦下了几人,因为林宇突发奇想,想要在森林中寻找材料,自己制作,这样才有意思嘛!

    于是三人便继续前进,林宇选择的武器是一把长棍,洛宁和安华选择的是弓箭,而信仰选择的,额,勉强可以说是锤子,或者斧子吧。因为信仰找了一块表面光滑的半圆半光滑的石头绑在了一根很粗的木棍上,既能当锤子又能当斧子,很实用的样子。

    以信仰的话来说就是:“男人,就该有热血沸腾的战斗,只有战斗才能让自己的信仰得到最真诚的升华!”

    四个人一路行走,中间猎到了不少野兔,但是其他的大型动物却是根本没看到。

    快黑天了,林宇等人打算安营扎寨,因为林宇想体验一把地球上的野营享受,吃着美味的兔肉,睡着纯自然的生态环境。

    就在这时,森林中走过来了一群人,看样子有那么十来个。

    林宇等人并没有在意,普通人即使来上几千人也不是他们四个人的对手。

    这些人也看到了林宇四人,正是因为林宇四人的火光和香喷喷的兔子肉把这群不速之客吸引了过来。

    这群人中一个看似是领队的人上前询问道:“呵呵,你们好,请问我们可以加入吗?”指了指天道:“天已经黑了,在野外过夜人越多越好,可以避免野兽的袭击,不是吗?”

    三人看了看林宇,林宇道:“好啊,不过你们有没有酒啊?没有的话我们可不欢迎啊!”说着带头笑了起来,很显然,林宇和他们开了个玩笑。

    安华他们三个人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个领队样子的人说道:“呵呵,美酒管够!兄弟们,没危险,过来吧。”

    十多个人都走了过来,林宇扫了一眼,发现是附近村庄的农家汉,并不是什么打家劫舍的强人。

    林宇和领队聊了很久,知道了这群人为什么在森林里打猎而不去种庄稼。

    原来这个领队叫做孙海是洛城附近村子的村民,但是不喜欢种田,于是就带着几个同村一样不喜欢种田的朋友出来打猎,认为打猎带来的乐趣比种田多得多。于是便出来了,时间长了,也就熟练了,经过了几个村子,卖掉了手中的猎物,村民们都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结果慢慢的村子里的人也都跟着孙海一起出来打猎了,就这样慢慢的形成了这么一个拥有十多人的打猎队伍。

    孙海也想问林宇四人出来打猎是为了什么,林宇胡乱的随口编了一段借口。

    林宇说:“我们其实是建安城的普通大户人家出来的,因为对于打猎有一定的兴趣,所以就出来了,不过路上发现没带装备,所以索性直接就地取材,你看。”说着林宇就拿起了手中的木棍。

    孙海看到了果真如同林宇说的这边,四个人都是就地取材,于是便相信了。

    第二天林宇随同这十多号人一起打猎,还别说,有经验的人和没经验的人就是不一样。孙海根据着脚印发现了一头熊,十几号子人一拥而上,最终制服了这头黑熊,并且将其击毙。其中,林宇和信仰的表现让孙海很是惊讶,因为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一边都没什么真本事,折让孙海等人刮目相看。